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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優惠

中信銀行(國際)CITICfirst 客戶專享

2022-01-01

機場豪華轎車接送服務

由即日至2023年12月31日,CITICfirst客戶憑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可以優惠價每程每輛HK$350享用單程機場轎車服務往/返指定機場2次。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有關機場轎車接送服務預約,客戶須於最少3 個工作天前透過指定電子預約表格,或致電 (852) 2216 9886或電郵 (limo@dchml.com.hk ) 服務供應商預約 。

 

 

 

 

 

機場接送

 

香港及中國 :

香港國際機場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
成都雙流國際機埸
重慶江北國際機埸
天津濱海國際機埸
深圳寶安國際機埸

 

 

亞洲 :

新加坡樟宜機場
曼谷素萬那普國際機場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
臺灣高雄國際機埸
越南峴港國際機場
阿布達比國際機場
杜拜國際機場
巴林國際機埸

 

 

歐洲 :

匈牙利布達佩斯李斯特費倫茨國際機場
英國曼徹斯特國際機場
德國法蘭克福機場
義大利羅馬法林明高機場
葡萄牙里斯本溫貝陶德爾加多機場
捷克布拉格瓦茨拉夫哈威爾國際機場

條款及細則

中信銀行 (國際) 有限公司(「信銀國際」「銀行」) CITICfirst優惠機場豪華轎車接送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1. 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有效期」)起,信銀國際CITICfirst客戶於有效期內可享優惠價HK$350每輛車每程2次。

2. 優惠機場轎車接送服務(「轎車服務」)只適用於信銀國際CITICfirst客戶並須為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之主卡持有人(「客戶」)。於有效期內,客戶可享優惠價HK$350每輛車每程2次。客戶須於使用轎車服務之月份維持CITICfirst客戶身分及HK$1,000,000或等值的總資產(「合資格客戶」)。如客戶並非為合資格客戶,信銀國際保留權利於客戶享用該次服務後3個月內,從客戶的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收取HK$300 (香港及中國 ) / HK$400 (亞洲及歐洲)而不作另行通知。

3. 總資產為客戶所有於信銀國際以其個人名義開立的存款及投資戶口於月底時的結餘。客戶可從其個人的綜合月結單查閱其總資產。

4. 於有效期內,每個預約月份設有轎車服務名額。每個預約月份內的名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5. 第3次單程轎車服務起,客戶可以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以每輛車每程HK$650 (香港及中國 ) / HK$750 (亞洲及歐洲)預約。

6.. 轎車服務(服務內容見第10條)由大昌行(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服務供應商」)提供。

7. 轎車服務需要預約,預約時客戶需提供下列第8條之資料。客戶預約轎車服務須於最少3個工作天前進行及只接受最多90日前之預約,並需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使用。

8. 客戶需以姓名、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號碼、聯絡電話及旅遊資料,填妥由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指定電子預約表格或以電話或電郵預約。服務供應商將以電話或電郵聯絡客戶確認預約資料,客戶需提供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資料包括信用卡號碼及到期日予服務供應商以收取轎車服務費及附加費(如適用),如果客戶未能提供此類資料,預約將不會被處理。預約時客戶的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戶口需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客戶在表格中提供的資料將提交給服務供應商,並非提交給銀行。

9. 通過電郵發送的消息無法保證是完全安全的。服務供應商和銀行對因應客戶要求使用電郵通信而造成的直接、間接、特殊或間接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轎車服務」指往返指定機場(內容見第11條)與當地市區之單程轎車接送服務。所有轎車接送服務(新加坡除外)之旅程須限於50公里的範圍內完成,北京/上海/廣州之服務亦同時須於2小時內完成。市區接送地點須於當地境內及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經道路到達,不包括任何可引致服務不能完成或在不安全情況下才可完成的地區。若旅程超出指定範圍或於北京/上海/廣州之服務逾時,客戶須支付額外費用,費用因應各服務地點而定並於預訂時另行報價。轎車服務已包括司機接送、行李運費、燃油費、隧道費及過橋費。轎車服務之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按先到先得形式提供。每程均以一個接送地點為限,往返指定機場與市區,不設中途停站。轎車接送路線由服務供應商全權決定。

11. 「指定機場」指香港國際機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上海虹橋國際機場、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成都雙流國際機埸、重慶江北國際機埸、天津濱海國際機埸、深圳寶安國際機埸、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台灣高雄國際機埸、新加坡樟宜機場、曼谷素萬那普國際機場、越南峴港國際機場、巴林國際機埸、阿布扎比國際機場、杜拜國際機場、匈牙利布達佩斯李斯特費倫茨國際機場、英國曼徹斯特機場、德國法蘭克福機場、意大利羅馬法林明高機場、葡萄牙里斯本溫貝托德爾加多機場及捷克布拉格瓦茨拉夫哈維爾國際機場。

12. 於香港境內之轎車接送服務時間如為凌晨00:01至凌晨06:00期間,客戶須另支付每程HK$100之晚間轎車服務附加費。於香港境外之轎車接送服務時間如為晚上23:00至早上07:00期間,客戶須另支付晚間轎車服務附加費,費用因應轎車服務地點而定,為每程由HK$60至HK$400不等。服務供應商將於客戶預約轎車服務時提供有關附加費的資料。附加費(如適用)均由服務供應商收取,並結算該款項於客戶信銀國際CITICfirst白金卡內。

13. 如欲取消已預約之香港境內服務,客戶須於轎車服務前最少24小時前取消。如於24小時內取消轎車服務、8 小時內更改轎車服務或未能依約出現,客戶將被收取轎車服務費全費。如欲取消已預約之香港境外轎車服務,客戶須於轎車服務前最少48小時前取消。如於48小時內取消或更改轎車服務,或客戶未能依約出現,客戶將被將被收取轎車服務費全費

14. 服務所使用之車款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服務供應商保留以任何車款提供服務之權利。如客戶須指 定車款,每程將另外收取HK$70之附加費。

15. 由市內出發至機場或於客戶指定時間之機場出發接送服務,最多等候時間為預約時間起計 15 分鐘。如客戶同意及服務供應商之供應情況許可,等候時間可延長,逾時等候費用由第16 分鐘起計算,費用為每小時HK$200。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算。

16. 由機場出發之豪華轎車接送服務,最多等候時間為飛機著陸時間起計 75 分鐘。如客戶同意及服務供應商之供應情況許可,等候時間可延長,逾時等候費用由第 76 分鐘起計算,費用為每小時HK$200。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算。

17. 客戶可免費享用一次機場專人接待服務。若客戶需要於港口或火車站或任何其他地方專人接待或需要額外機場/酒店專人接待,則須另外收費每次HK$100。

18. 為確保行車安全,所有行李必須放置於轎車之行李廂內。4 人座轎車的行李廂容量為 2件標準尺寸行李箱(22”× 12”×30”); 7 人座 MVP 的行李廂容量為 4 件標準尺寸行李箱。

19. 如因安全理由或遇惡劣天氣,有關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颱風、暴雨、道路條件、任何乘客、司機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過載/過大/不規則行李物品的存放。服務供應商有權取消服務,而不會承擔因乘客未能使用服務而導致各種延誤或損失。

20. 客戶明白並接受銀行不是該服務的提供者。銀行不承擔與服務任何方面有關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及服務質素、供應、服務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的描述、任何虛假的商品描述、虛假陳述、錯誤陳述、遺漏、未經授權的陳述,不公平的貿易慣例或與服務推廣有關的行為。

21. 轎車服務不能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或折扣。

22. 所有優惠須受本條款及細則及服務供應商的條款及細則約束。銀行及服務供應商保留隨時更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推廣及不時修訂相關條款及細則之全部或部份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亦不會承擔任何有關是項更改、暫停、取消或終止而引起的責任。銀行就有關此推廣之決定乃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23. 第三者權利–除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訂明外,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訂約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規定強制執行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的條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明確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力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款,則協議訂約方保留權利可在毋須該第三方同意的情況下修改該條款或此等推廣之條款及細則任何其他條款。

24. 本條款及細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法律管轄和詮釋,如引起任何爭議,或者與其有關之任何爭議均應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處理。

25. 本條款及細則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